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资料图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24,013,40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
民币 19,440,804.1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24,013,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24,013,40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53,618,76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2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前股数 本次变更后
金转增股本数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327,141 47.01% 60,930,856 213,257,997 47.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1,686,261 52.99% 68,674,504 240,360,765 52.99%
三、股份总数 324,013,402 100.00% 129,605,360 453,618,762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每股净收益为 0.37 元。
明书》中相关承诺的发行价、收盘价、回购价将做相应调整。
实施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和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或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
咨询联系人:吴晓艳、金丹丹
咨询电话:0512-53989120
咨询传真:0512-53989120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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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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