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审议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
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项能够帮助公司缓解资金压力,确保上市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序开展,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董
事回避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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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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