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片)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高价为 27.10 元/股,最低价为 20.428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价格不超过 27.51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苏州
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2-025)。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 26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至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公司
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81,34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3,956,072 股的比例为
金总额为人民币 26,586,195.80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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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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