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片)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30,130,215 股为
基数,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股本和送红股;
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
红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5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
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万润股份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 11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于书敏、肖新玲
咨询电话:0535-6101017
传真电话:0535-610101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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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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