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核了李国成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
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现象,我们认为他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
国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李慧中、郑中巧、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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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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