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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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资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平陆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履行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
平合理。本次交易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资产收购事项。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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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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