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5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
体董事,并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截至当前,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及间接子公司浙江恒逸高
新材料有限公司共持有其 748,069,283 股股份,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商银行”)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为 3.52%,公司长期持有的浙商银行股权
是“石化+”业务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浙商银行拟以向全体股东公开发行配售股份的方式募集总额预计为不
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的资金,用于补充浙商
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浙商银行资本充足率,支持浙商银行未来各项业务持
续稳健发展,增强浙商银行的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
经测算,根据公司现有持股比例,本次配股公司可认配的最高数量为
的认配比例、认配数量和认配资金上限需以浙商银行在配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
和股本情况确定的为准。
作为浙商银行重要长期股东之一,本次公司以配股方式继续增资浙商银行,
有利于浙商银行充实核心一级资本,支持浙商银行向“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目
标的实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公司参与本次配股增资一方面
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长期股东的地位,巩固公司在浙商银行的战略发展话语权,
是公司“石化+”战略布局的延伸和优化。另一方面,公司以市价折扣价格参与
本次配股增资,可进一步优化公司持有的浙商银行成本,避免公司权益被摊薄,
获取稳定的浙商银行效益来源,进而增强公司利润的稳定性,实现公司股东价值
的持续提升。此次认购资金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浙
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1 条
第一款规定,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的,可以免于按照关联
交易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因此本次参与浙商银行配股增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
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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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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