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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 金鸿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6-19 16:14:14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44


(相关资料图)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7 月 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 30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5 日

                至 2023 年 7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包树楠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薄宏云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相 关 公 告 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公告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22   金鸿顺    2023/6/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为的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其它能够代表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⑶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

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

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 30 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55373805

联系传真:0512-58796197

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

联系人:邹一飞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股东

大会会期预计半天,请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7 月 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选举包树楠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薄宏云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

        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

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

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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