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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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6月26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23年06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厦12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
独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新能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新能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农业银行海
淀支行申请低风险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
进口信用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保证金比例100%,并以全额保证金向农行
提供质押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上述授信
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
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
下简称“山东三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苏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
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
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
赁事项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海国投集团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同金额、同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山东三聚按实际
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
海国投集团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
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
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反担保及支付担保费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海国投、海新致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王腾先生、祝贺先生、王力女士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
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07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
号大行基业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
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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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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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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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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