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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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收购苏州宏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股
权及签署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收购苏州宏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及签
署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 1,475.11 万元收购苏州宏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云”)
其他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终止按照原增资协议的条款继续收购宏云股权事项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收购宏云 10%股权及终止原增资协议的继续收购条
款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 1,475.11 万元交易对价收购宏
云 10%股权及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终止后续收购安排。
独立董事:朱利宏、沈福俊、董雅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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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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