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 2023-032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
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0,000 股;
●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3.50 元/股。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00 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宋
向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4)、《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5)、《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
临 2021-024)。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5)、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以 5.00 元/股的价格向 758 名激励对象授
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12,631.4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6)。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5)。
(公告编号:临 2022-025),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35)、《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36)《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
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9),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公告编号:临 2023-020),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成就条件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3-02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25)、《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6)。
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9),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股
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雅戈
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
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
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则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第十
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三、回购价格的调整办法(三)派息 P=P0-V 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
整后,P 仍须大于 1。2020 年度公司以公司总股本 4,629,002,973 股为基数,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14,501,486.50 元,2021
年 6 月 17 日为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8 日为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详见雅戈尔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2021 年
度公司以公司总股本 4,628,902,973 股为基数,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 5,361,071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详见雅戈尔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5,361,071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2,311,745,951.00 元,2023 年 6 月 13 日为股权登记日,2023 年
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故回购价格调整为 3.50 元/股(授予价格 5.00
元/股-2022 年度分红派息 0.50 元/股-2021 年度分红派息 0.50 元/股-2020 年度分红
派息 0.50 元/股)。
(二)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 175,000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动如下: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28,802,973 0 4,628,802,97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00 -50,000 0
合计 4,628,852,973 -50,000 4,628,802,973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
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雅戈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 3.50
元/股,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资金总额 175,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
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相关手
续。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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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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