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
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50 元/股
(含)。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49.50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4,040,40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2.9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总股本的 1.49%。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
资 本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一、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
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9.2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32,521 股—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购买的最
高价格为 33.98 元/股,最低价格为 32.3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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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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