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资料图】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其全部资产及负债;拟向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辉新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中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章程及内
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
保密制度。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
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三、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
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
五、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经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开市
起停牌。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
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
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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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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