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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港: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即时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7-05 15:59:36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7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继国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63,903.01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62,790.59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

金额为人民币 1,112.42 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

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

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电子元器件新领域应用创新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实施主体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

关系,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制度能够加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管理,进一步

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制订的

《资产减值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资产减值计提

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

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条款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

度及延长协议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陈雯海、吴志锋、

潘玫、刘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通知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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