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派能科技向特
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961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60,180 股,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
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54,844,533 股变更为 174,904,713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8 名,对应限售
股数量为 20,060,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8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174,904,713 股。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721,620
股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174,904,713 股变更为 175,626,333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75,626,333 股。除上述情形外,本
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
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0,060,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2%。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本比例 (股) (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青岛银夏华城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本比例 (股) (股)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合计 20,060,180 11.42% 20,060,18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0,060,180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股东的限售承诺;
完整、及时。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贵均 杨恩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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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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