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3]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报告
期内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形。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
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万平 段卫忠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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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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