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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8-25 17:28:12 来源:证券之星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

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

规定,我们对 2023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资金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有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因此,我们一致认为:2023 年 1-6 月,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

要求。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23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吕航、李旭修、徐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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