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资料图)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
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深圳市
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定向融资展期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
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定向融资展期,有利于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和开拓。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为本次定向融资及展期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定向融资计划项下公司的兑付义务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定向融资计划展期事宜提供无
偿担保,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到 蒋岩波 张博
时间:2022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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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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