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英搏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申请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贷款期限 6 年,授信方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姜桂宾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姜桂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255,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29.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姜桂宾先
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姜桂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生拟对上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珠海唐家支行申请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无需就前述担保事
项向姜桂宾先生支付担保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姜桂宾先生对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
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有力支持了公司经营发展。此外,公司无需就本次担保支
付担保费用,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本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供担保、在公司领取薪酬外,姜桂宾先生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向姜桂宾先生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继续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桂宾先
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期 6 个月的借款额度。截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上述借款余额合计为 1,411.88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借
款已经清偿完毕。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 联交易
事项已经过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桂宾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 晨 张晓平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公告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