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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股票 > 正文  2022-10-27 21:56:15 来源:证券之星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资料图片)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保本型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制度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增加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增加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是审慎的、合理的。公司关联交易价

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对

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莉莉               吴家莹          朱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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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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