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72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资料图)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
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向其实际控制人轩景泉先生、轩菱忆女士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本次发行前,轩景泉先生、轩菱忆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1.49%股份;按照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8,935,218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轩景泉先生和轩菱忆女
士直接控制公司36.98%股份,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
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
发出要约。
鉴于轩景泉先生、轩菱忆女士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轩景泉先生、轩菱忆女士
免于发出要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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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东大会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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