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2-040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卖出合计
序号 姓名 交易时间 买入合计(股)
(股)
董事李永宾先生在自查期间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该变动情况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按要求进行了披露,此外,另有 2 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
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 3 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
买卖公司股票,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行为完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而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
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
形。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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