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转让瓴盛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
于收购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关联交易
预算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此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放春、刘保钰、胡军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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