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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4-天天短讯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股票 > 正文  2022-11-20 16:12:4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2-014


【资料图】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

为:2022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岛海硕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中心会议室。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三柏硕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83,120,43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18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82,831,93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288,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含网络投票),代表

股份3,839,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5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4%;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9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3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4%;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9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3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4%;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9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3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4%;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9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3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4%;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9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39%。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4%;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97%;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39%。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364%;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6%;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3,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

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3,1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03%;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7%;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1,3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364%;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7%;弃

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9%。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3,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

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3,1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703%;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97%;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3,102,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

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1,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364%;反对1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6%;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所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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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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