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8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保障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
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为便于管理,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
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将不再继续使用(不包括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到期日均在前述投资期限内)。在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
门为具体执行部门。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1)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2)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
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
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
部门为具体执行部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托方、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按本次批准的
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予以执行。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
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相
关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1)履行完成审批程序后,将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
务部门具体操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
度一次)审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
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
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合作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
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我们认为: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产品,风险可控。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
权,公司财务部门为具体执行部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属于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
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且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内
控措施较为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基础上,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品
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为具体执行
部门。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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