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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股票 > 正文  2022-11-23 18:08:40 来源:证券之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相关资料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杭州福莱

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蒽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32.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388.14 万元,减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983.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05.07 万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56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分配及收益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

且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

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

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

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确保募集

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

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6,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

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董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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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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