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2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认真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后,基于独立的判断,对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计
服务合同到期,经公司与中兴财光华协商沟通,决定不再续聘;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
规划及未来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核
查,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独立、
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相
关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杰 邓路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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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汇源通信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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