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 们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 中 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 易 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 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进 行 了 审议,现就以上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及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 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 惩 戒 ,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司 法 》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我 们 认 为 被 聘任 的公司 高级管 理人员 拥有 深厚的 专业知 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
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 相应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蒋叶林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任周炎先生为副总经理;
同 意 聘 任康继亮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周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 以 下 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 页 无 正文,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
独 立 意 见之签字页
独 立 董 事签字:
YING KONG( 孔英) 张学斌 李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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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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