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2-14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定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二)15:00 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 于 投资 杭州 贝橙 创业投 资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2.00-4.00 为等额选举)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选举 TIAN XU(许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选举 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为第四届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选举 JIANGNAN CAI(蔡江南)先生为第四届董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130)、《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2-131)。
(1)提案 1.00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丁列明先生对上述提
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 2.00-4.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7 名、
独立董事 4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提案 3.0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为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
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有累积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提案编码 100 为总议案,对提
案 100 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须在 2022 年 12 月 23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
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见附件
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
联系人:吴灵犀、沈剑豪
联系电话:0571-89265665
传真:0571-89265665
联系邮箱:betta0107@bettapharma.com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投资杭州贝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2.00-4.00 为等额选举)
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选举丁列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选举 TIAN XU(许田)先生为第四届董
选举余治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选举万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选举 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为
选举童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选举范建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选举 JIANGNAN CAI(蔡江南)先生为
选举黄欣琪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选举肖佳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
选举张洋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
选举汪溶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
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注:
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
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附件 2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法人股东注册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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