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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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
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
德朋、许建华、甘立伟、余小林、王正喜、荣健、王猛以通讯表决方
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议程如下: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已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已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
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立伟】已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
立董事认为:(1)经核查,未发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2)中
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作
业流程、合规风控制度等措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
格监管。(3)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
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在中航工业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
险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
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闫灵喜、曹生利、徐德朋、许建
华、甘立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结合《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关于在中
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内容明确、
可行,后续事项处理考虑周全,能够有效防范、控制、降低和化解公
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2)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修订后的《关
于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
员组成为:主任委员:闫灵喜;委员: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甘
立伟、余小林、王正喜。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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