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
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医疗”、“上市公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2023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
述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任意时点
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暂时闲
置超募资金计划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和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备及公告。上述投资产品
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投资事项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
根据《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丁腈手
套项目
合计 57,974.27 57,974.27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上述两项募投项目中分别投入42,974.27万元
及15,000.00万元,合计投入资金57,974.27万元,完成率100%,进行现金管理
的闲置超募资金1,355,992,000.00元,加之本年前三季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等27,167,443.1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32,231.51元。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在确定超募资金投资
计划前对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使用暂时闲
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在确定投资计划
前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有效期限为公司2022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等因素的影响。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暂时闲置超募
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选择信
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抢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本部、内控审计本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
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控审计本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能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使用暂时闲
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超募
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和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经审议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
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至2022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
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子慧 雷 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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