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资料图)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
人员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胡东山、李勇、耿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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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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