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系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胡兵、高寄胜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兵工作调整,本所现拟将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兵、高寄胜变更为高寄胜、邱伟丽作为贵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
一、变更事由
在2022年度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本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兵
不再负责本次审计项目。本所指派高寄胜、邱伟丽担任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邱伟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3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形。
三、承诺事项
胡兵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本所确认胡兵出具的上述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对胡兵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
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高寄胜、邱伟丽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承诺对胡兵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
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同时,本所承诺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贵公司
特此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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