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贵部2022年1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8号)已收悉,针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以及公
司的回复,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请你公司结合容诚所原审计团队项目排期、人员工作安排以及你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安排等,说明你公司变更 2022 年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与前
任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分歧,是否因你公司与容诚所存在分歧或因容诚所对你公
司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更换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变
更审计机构以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并补充提交容诚所对你公司本次变更审计
机构的书面陈述意见。
二、请你公司结合亚太所的业务能力和过往执业表现,说明选聘亚太所为
你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并说明相关推荐人(如
有)、与亚太所的沟通筹划过程及决策过程,推荐人(如有)与亚太所及其项目
组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你公司与亚太所及其项目组成员是
否就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其他安排。
三、请你公司结合亚太所近三年诚信记录、项目团队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经
验以及对你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计划安排等,说明亚太所项目团队
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你公司审计业务的充足时间、经验和能力。
四、 请亚太所说明是否已与前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是否
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结合业务承接时间说明是否有充足时间审慎设
计与实施审计程序,是否有充足时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出具恰当的
审计意见。
五、 你公司、容诚所、亚太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 1-3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聘请亚太所的会议前,董事会已将亚太所所相关信息提供给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对亚太所有关资质情况、业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
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出具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司与容诚所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上存在分歧的情形,未发现因容诚所对公司
现变更审审计机构以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制和过程等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亚太所所具备承接并完成公司审
计业务的经验和能力,未发现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推荐人的情形,亦未发现
公司与亚太所及其项目组成员就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其他安排的情形。
验和职业素质,具备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能力,其审计的
专业能力及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熟悉程度符合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亚太所本次拟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复核的经验
丰富,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及其被处罚情况披露完整、属实。本
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注函回复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曾江虹 刘卫兵 龙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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