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尤洛卡精准
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准信息”、“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4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930,000股,发行价格为5.63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393,705,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85,795.25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120,104.75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2)第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额 金金额 金金额
矿用智能单轨运输系统数字化
工厂建设项目
合计 65,233.55 60,000.00 38,612.0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尤
洛卡(山东)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科技”)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
先投入。截至2022年11月30日,矿业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855,717.14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矿
业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
(元)
矿用智能单轨运输系统数字
化工厂建设项目
合计 40,855,717.14 40,855,717.14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
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本次置换方案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
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
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矿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
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矿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要求
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矿业科技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矿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矿业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尤洛卡精准
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认为:精准信息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
反映了截至2022年11月30日精准信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矿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要求
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辛 星
年 月 日
李 靖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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