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资料图】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个人履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
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
司本次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游爱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陶福生先生、
游爱军先生、沈卫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游爱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
任游爱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严廷好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铁 严 杰 蒋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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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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