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料图片)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
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
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
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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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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