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前认可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2 年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召开前,对《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该议案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利
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
商而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的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吴伟荣 李 强 赵 阳
李齐放 付 鸣 郑春美
刘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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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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