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资料图片)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审慎考虑,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下属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有助于实现集团内水务运营业务的
专业化整合,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产和运营效率,实现水处理业务的专业
化运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
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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