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独立意见
【资料图】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
《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提交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本次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认
为其任职条件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小玲、程幸福、赵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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