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3-001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4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 月 4 日 9:15-15:00。
二楼会议室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
或“《公司章程》”)《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6 人,代表股份 89,866,820 股,占广东万
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份数的 56.1668%。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9,861,5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6.1635%;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3%。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持有公司股
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4 人,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5,866,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的 3.6668%。
师(广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866,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866,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8%;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的李彩霞律师、郭佳律师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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