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3-00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等相关议案,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
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拟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策,以终止上述回购方案。现将
最新的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2%,最高成交价为 4.6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732,4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
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
份成交量之和485,066,498股的25%(即121,266,624股)。
东大会审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查看原文公告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