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3-00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的通知,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股权
结构发生变更,并于2023年1月9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姓名/名称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吴睿 219.30 42.50% 309.60 60.00%
于海斌 149.64 29.00% — —
陈阳 139.32 27.00% 139.32 27.00%
刘江 7.74 1.50% 67.08 13.00%
合计 516.00 100.00% 516.00 100.00%
二、相关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
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倍有智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睿先生。本次公司控
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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