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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热门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1-12 20:11:59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片)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披

露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

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

授权日/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总计 534.00

万份权益,其中向符合条件的 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2.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10.4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7.4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 2022 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

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授予的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30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2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该激励对象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

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已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次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7.43 元/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与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涉及的回购所需资

金总额为 2,229,000.00 元。若实际实施回购注销时需调整回购价格,则回购所需

资金总额将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1,520,000 股变更为 211,22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其中:股权

激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     211,520,000   100.00       -300,000   211,220,000   100.00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股本结构表,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2)表格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

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导致该激励对象被动构成短线交易,不符合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0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份

的行为,导致该激励对象被动构成短线交易,不符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 300,000 股。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

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八、备查文件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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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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