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十七次
董事会于2023年1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
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波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中旗嘉能巴音温都尔30MW分散式风电
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嘉能新能源有
限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1,142.51万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避免影响项目工程进度,
公司董事会同意经营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开展前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
权暨为该交易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转让方”)将其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含目标项目资产及对应的
所有权益)以人民币 14,834.59 万元(但不高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资产评估备
案值)转让给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
清洁能源公司”或“受让方”),并同意签署《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
有限公司与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泽华新能
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泽华股权转让协议》”)。
同时,根据《泽华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转
让方履行《泽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在《泽华股权转让协议》
项下的所有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担保期间为自《泽
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应承担相关责任之日起两年为止。
如果京能清洁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
资产评估备案值低于 14,834.59 万元,转让方有权解除《泽华股权转
让协议》;转让方因此向受让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泽华股权转让协
议》的,《泽华股权转让协议》自签署之日起自动失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三级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暨为
该交易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一
项、第二项议案。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时间及审议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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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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