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回购注销原因: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9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
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22)。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就本次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
宜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
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截至申报期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
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
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4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万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1.24万股。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
购专用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4
人所涉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将
于2023年2月17日完成,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63,384,090股变更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02,400 1.21% -90,000 9,112,400 1.19%
无限售条件股份 754,181,690 98.79% 0 754,181,690 98.81%
股份总数 763,384,090 100% -90,000 763,294,090 1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
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安
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
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
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
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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