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禾望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禾
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64 号)核准,
禾望电气于 2017 年 7 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3.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1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
民币 4,297.27098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862.729013 万元(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7-60 号《验资报告》。
禾望电气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经禾望电气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1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如下: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披露《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的公告》。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3 年 2 月
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禾望电气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 募集资金投 已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余
序号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
资金额 入金额 资金金额 额
新一代海上风电大
功率变流器及低压
工程型变频器系列
化产品研发项目
苏州禾望电 苏州生产基地建设
气有限公司 项目
东莞禾望电
气有限公司
合计 75,978.02 75,862.73 67,582.37 13,466.96
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相关募投项目结项永久补流金额。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禾望电气拟使用 1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禾望电气将
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
地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以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禾望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姜海洋 吕瑜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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