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及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0)。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2月24日15:00在长春市净月区百合街启
明软件园A座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万才先生亲自出
席并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
表股份200,009,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62%,其中: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
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共
本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吉林功承律
师事务所郝志新、杨金鑫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
果为:赞成200,008,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15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3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200,008,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
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表
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15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3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该议案表决
结果为:赞成200,008,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15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35%;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许万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2)选举曲红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3)选举郭丹蕾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4)选举閤华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5)选举袁兴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6)选举田继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
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表
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衍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2)选举刘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3)选举赵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推荐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人选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徐利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2)选举苑野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99,906,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8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赞成1,052,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0864%。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吉功意字〔2023〕第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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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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