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相关资料图)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3 月 16 日 14 点 45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9 号办公楼 329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
投票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5 日 15:00-2023 年 3 月 16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情请见与本
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
过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
票事项通知如下:
年 3 月 16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
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
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
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
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
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
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53 龙建股份 2023/3/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
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事会办公室)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会议联系人:许晓艳、岳野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3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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