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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视讯!冀中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3-02 20:13:08 来源:证券之星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

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同意提名王立鑫先生为

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

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

现有违反《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我们注意到,

王立鑫先生在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两

次通报批评处分,但王立鑫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实践经

验,其任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同意提名高文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

现有违反《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开转让部分债权及邢北煤业全部资产和负债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评估确定的资产价值为基础,采取挂牌交

易的方式对资产进行转让,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调整优化

产业结构、实现稳定运营,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上述资产转让的议案。

  独立董事:   冼国明   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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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冀中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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